项目公示
【公示】山东凯柏特新材料有限公司12万吨/年碳四碳五深加工20万吨/年聚氨酯项目(一期)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其他相关规定,对本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12万吨/年碳四碳五深加工20万吨/年聚氨酯项目(一期) ;
项目概要:拟建项目位于淄博市临淄区齐鲁化学工业区新材料工业园冯北路西侧、工业园中路北侧,总投资为16023.53万元,主要建设一套碳五分离及碳四深加工装置、一套碳五石油树脂及加氢树脂装置,并配套新建控制室、配电室、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罐区、导热油炉、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废气处理装置、循环冷却水系统、危废库等,项目建成后产能为2万吨/年碳四加工、10万吨/年碳五分离、4万吨/年碳五石油树脂、2万吨/年加氢树脂。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的网络链接为:“http://zlh.sdmeiling.com.cn/X_xmgs.asp”,纸质版报告可至山东美陵中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周边5km范围内的居民和单位。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任何意见,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可按要求填写“公众意见表”,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有关的环境影响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山东凯柏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郇庆福
联系电话:15725726509
环评单位:山东美陵中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临淄区齐陵路56号
联系人:于工
联系方式:15064388535
e-mail:172125266@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