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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山东中泉汇聚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环保建筑材料生产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公示时间: 2023-8-3  

山东中泉汇聚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环保建筑材料生产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的要求,现将山东中泉汇聚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环保建筑材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山东中泉汇聚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4,位于枣庄市市中区孟庄镇付山头村南60.17m处,公司占地15318,建筑面积7890.3,员工50人。

项目总投资5060万元,位于付山头村南60.17m处,占地约15318(约23亩),建设钢结构生产车间4座(占地面积为11000,高度为35m),物料运输皮带廊10座(占地面积1000),地仓2座(占地面积1366),实验、办公综合楼占地800,仓库、宿舍、餐厅等其他配套设施占地852,道路绿化300,原料为废塘渣、剥岩废料,新上振动给料机、破碎机、振动筛、除尘器等设备50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新型环保建筑材料100万吨的生产规模。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改革委令2011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版),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几个方面。

(1) 废气

废气污染物主要污染物包括颗粒物,投料和破碎、制砂、一次筛分、二次筛分、装车工序环节产生粉尘分别各自集尘罩收集+各自气箱式脉冲布袋除尘器+各自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DA003DA004DA005排放各气箱式脉冲布袋除尘器在集尘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随时经管道收集进入集尘罐,集尘罐大小呼吸废气经管道收集+气箱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06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高于屋顶1.5m的油烟排气筒排放。

颗粒物排放执行山东省地方标准《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中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

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食堂油烟执行山东省地方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2“中型”排放浓度要求,最低90%去除效率。

(2) 废水

本项目喷洒降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无外排;绿化用水除根部吸收后其余部分蒸发;洗车平台的车辆冲洗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职工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固形物经化粪池沉淀后由附近村民定期清运,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厂区化粪池。

(3) 噪声

本项目生产设备振动给料机、破碎机、振动筛、制砂机、空压机、风机等,已做基础减震处理,且位于厂房内运行,对外界影响很小,夜间不生产,不会造成扰民现象。

(4) 固废

本项目项目在筛分机筛分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大块原料,返回破碎机破碎工序;除尘器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建材单位;沉淀池沉渣用于矿山回填、土地复垦;建设单位厨房会产生餐厨垃圾,外售物资回收部门。拟建项目设备维护过程中会产生含油抹布,危废间暂存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设备运转过程中会产生废机油,危废间暂存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废机油桶危废间暂存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 环境风险

本次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无重大危险源,生产工艺也较为简单主要风险具有发生运输车辆泄露、突发交通事故等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可能性,通过加强事故防范,可将环境风险降至最低水平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山东中泉汇聚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环保建筑材料生产线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具有较好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程度较轻,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可满足相应的国家排放标准;项目实施后基本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的要求,从环保角度来讲,其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示日期以及方式、

公示日期为10个工作日,202383日~816日,方式为网络平台、张贴公告等形式。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整理公众意见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在报告书中说明对意见的采纳情况。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查阅报告书,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到生态环保部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或到建设单位厂内获取征求意见稿报告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相关建议和意见,填写后可以以寄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公众反馈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自身的相关信息。公众为公民的请提供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常住地址及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等;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提供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及地址等信息。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七、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中泉汇聚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培亮  联系电话:18963231391   邮箱:18963231391@163.com

 

山东中泉汇聚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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