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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淄博江城泡花碱厂年产7000吨硅酸钠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报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 2022-12-5  

《淄博江城泡花碱厂年产7000吨硅酸钠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淄博江城泡花碱厂拟投资530万元在张店东部化工区新华制药厂区内,建设年产7000吨硅酸钠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约9300m2,主要建设内容:依托现有厂房和车间进行建设,依托现有生产设备,增加湿法硅酸钠生产工艺,该工艺利用石英砂和液碱充分反应生产硅酸钠产品,提高产品生产质量,生产时间较现有生产工艺增加,产品生产批次减少;为维持总体产能,拟建项目计划新增2台生产加热滚筒设备,配套管线、泵等部分公用设施建设。办公等辅助设施均依托厂区现有项目,项目建成后总产能不变,仍为7000吨/年硅酸钠。
拟建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已取得备案,项目代码2203-370305-89-02-130487。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任何意见,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纸质版报告可至淄博江城泡花碱厂查阅。


淄博江城泡花碱厂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