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项目公示
【公示】山东齐都艾普因制药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注射级无机盐原料药及配套设施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
公示时间: 2022-11-28  

《山东齐都艾普因制药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注射级无机盐原料药及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年产2万吨注射级无机盐原料药及配套设施项目 2、建设项目概要:在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投资50000万元,建设年产2万吨注射级无机盐原料药及配套设施项目,主要建设年产15000吨碳酸氢钠、1000吨氯化钾、2000吨氯化钙、400吨氯化镁、500吨葡萄糖酸锌、1000吨葡萄糖酸钙、100吨碳酸镧原料药生产车间,配套建设质检中心、仓储中心、环保处理中心等;购置原料药设备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原料药20000吨。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的网络链接为:“http://zlh.sdmeiling.com.cn/X_xmgs.asp”,纸质版报告可至山东齐都艾普因制药有限公司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周边5km范围内的居民和单位。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任何意见,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网络链接为:“http://zlh.sdmeiling.com.cn/X_xmgs.asp”。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可按要求填写“公众意见表”,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有关的环境影响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山东齐都艾普因制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宏达路1619号 联系人:宋经理 联系电话:15305332779 环评单位:山东美陵中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临淄区齐陵路56号 联系人:于经理 联系方式:15064388535 e-mail:663137187@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山东齐都艾普因制药有限公司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