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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淄博江城泡花碱厂年产7000吨硅酸钠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
公示时间: 2022-10-19  

《淄博江城泡花碱厂年产7000吨硅酸钠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年产7000吨硅酸钠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项目概要:项目总投资530万元,占地面积9300m2,依托现有厂房和车间进行建设,依托现有生产设备,增加湿法硅酸钠生产工艺,该工艺利用石英砂和液碱充分反应生产硅酸钠产品,提高产品生产质量,生产时间较现有生产工艺增加,产品生产批次减少;为维持总体产能,拟建项目计划新增2台生产加热滚筒设备,配套管线、泵等部分公用设施建设;改进产品结晶工艺,增加干燥器,对产品进行干燥结晶。办公等辅助设施均依托厂区现有项目,项目建成后总产能不变,仍为7000吨/年硅酸钠。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的网络链接为:“http://zlh.sdmeiling.com.cn/X_xmgs.asp”,纸质版报告可至淄博江城泡花碱厂及山东美陵中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周边5km范围内的居民和单位。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任何意见,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可按要求填写“公众意见表”,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有关的环境影响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淄博江城泡花碱厂
单位地址:淄博市临淄区乙烯南路西首(金岭镇)
联系人:段学森
联系电话:13953315561
环评单位:山东美陵中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临淄区齐陵路56号
联系人:于工
联系方式:15064388535
e-mail:172125266@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2022年10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