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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山东嘉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锂电池电解液和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告
公示时间: 2022-10-19  

《山东嘉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锂电池电解液和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锂电池电解液和新材料项目
2、建设项目概要:该项目总厂区占地面积60000m2,其中拟建项目新征占地面积26666.667m2,新征用地建设电解液生产车间、甲类仓库、空罐洗涤干燥车间、2#罐区、分析质控中心、装卸车区、2#事故水池、2#初期雨水池,用于生产锂电池电解液,对现有厂区设施进行整合,将原环评生产二车间1,4-萘醌设备全部放置在生成一车间进行统一生产,利用生产二车间生产5-甲酸乙酯四氮唑(ETC),新建污水处理站对拟建项目废水进行处理,同时对厂区循环水池进行重新设计,其余均依托厂区现有,拟建项目建成后产能为20000吨/年锂电池、100吨/年5-甲酸乙酯四氮唑(ETC),其中锂电池电解液只进行复配,5-甲酸乙酯四氮唑(ETC)是作为医药中间体的一种新材料。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的网络链接为:“http://zlh.sdmeiling.com.cn/X_xmgs.asp”,纸质版报告可至山东嘉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山东美陵中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周边5km范围内的居民和单位。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任何意见,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可按要求填写“公众意见表”,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有关的环境影响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山东嘉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薛城化工产业园邹坞镇污水处理厂南侧空地
联系人:李万勇
联系电话:18613659636
环评单位:山东美陵中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临淄区齐陵路56号
联系人:于工
联系方式:15064388535
e-mail:172125266@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2022年10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