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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示

【公示】山东首耀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粒子钢、钢渣微粉项目

关于《山东首耀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粒子钢、钢渣微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的公示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中相关要求,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式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山东首耀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粒子钢、钢渣微粉项目
(2)项目位置:山枣庄市薛城区陶庄镇后井亭村东首200米
(3)项目内容:项目租赁枣庄市薛城区陶庄镇后井亭村东首200米附近约4000平方米场地,建设生产厂房约2000平方米,购置鄂破机、球磨机、滚筒磨机、磁选机、摇床、压滤机等设备,建设粒子钢、钢渣微粉生产线1条,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约2.5万吨粒子钢、7.5万吨钢渣微粉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山东首耀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枣庄市薛城区陶庄镇后井亭村东首200米
联系人:田经理,联系电话:18266009180
三、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及调查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调查范围:对周边环境保护距离范围内可能受影响的单位或个人。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地区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2)当地主要环境方面的问题;
(3)对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有何建议或要求;
(4)对项目建设所关注和担心的环境问题;
(5)从环保角度,对本项目所持的态度。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期内联系建设单位索取项目环评信息。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