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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示

【公示】年产8.4万吨新型环保材料及精细化工产品项目(一期)

《山东瑞海米山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4万吨新型环保材料及精细化工产品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年产8.4万吨新型环保材料及精细化工产品项目(一期)
2、建设项目概要:山东瑞海米山化工有限公司综合考虑产品市场以及企业自身技术实力,经过论证,拟投资3.3亿元,在张店东部化工区现有厂区内建设年产8.4万吨新型环保材料及精细化工产品项目。该项目拟分两期建设,分期进行环评,本次仅对一期建设内容进行评价,二期建设内容后期单独环评。年产8.4万吨新型环保材料及精细化工产品项目(一期)工程投资1.5亿元,建设内容为300t/a甲基呋喃丙醛装置、20000t/a呋喃树脂装置(包括15000t/a脲醛呋喃树脂和5000t/a酚醛呋喃树脂)、5000t/a固化剂(对甲苯磺酸)装置、300t/aN,N-亚甲基双丙烯酰胺装置、6000t/aDETB(二乙二醇叔丁基醚)装置。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依托厂区在建。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的网络链接为:“http://zlh.sdmeiling.com.cn/X_xmgs.asp”,纸质版报告可至山东瑞海米山化工有限公司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周边5km范围内的居民和单位。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任何意见,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网络链接为:“http://www.eiafans.com/thread-1395681-1-1.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可按要求填写“公众意见表”,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有关的环境影响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山东瑞海米山化工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淄博市临淄区齐鲁化学工业园纬六路13号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15100161086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山东美陵中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陵路56号
联系人:于工
联系方式:15064388535
e-mail:663137187@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山东瑞海米山化工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日

【附件】